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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蒙台梭利教育的原则

    The principles of Montessori's education

    以儿童为中心———为的是给孩子打造一个以他们为中心,让他们可以独立“做自己”的“儿童世界”。

    提供充分的教具———孩子是靠感官来学习的,我们提供给他的良好刺激愈多就愈能激发他的内在潜能。所以,设计一个适合孩子的生长环境,应该是能提供丰富的教材,以诱发他自我学习的乐趣。

    不“教”的教育———反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,而主张籍由良好的学习环境,亮丽丰富的教具,让儿童主动去接触、研究,形成智慧。

    把握敏感期的学习———0-6岁的儿童,在不同的成长阶段,会出现对不同事物的偏好的各种“敏感期”。蒙台梭利科学教育法强调掌握儿童“敏感期”,而给予适切的学习。

    蒙台梭利教育拥有———套蕴含无限教育价值的教具,这套教具利用幼儿感觉的敏感性,透过可供幼儿操作的教具,让孩子们轻松愉快的在操作中探索,在探索中吸收许多抽象的概念。尊重幼儿重复练习的特性,所有的教具幼儿可以反复操作,满足幼儿生理心理上的需要。

    教师居于协助启导的地位——— 教师必须放弃传统的教育方式,从旁适时地给予儿童协助与引导,让儿童成为教育的主体。

    蒙台梭利教师需很有耐心地观察孩子,关心他们的需要,是一个细心的“观察者”;她能根据观察所得,设计出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;孩子如何和环境接触,他能居中协调与引导;更是一个孩子学习“灵感”的“启发者”,与转变“头脑”的“诱导人”。他要能保证这个环境,维持环境的完整,让孩子的每一次接触,都是完整的学习。这些特点,是幼教导师都应具备的素质。蒙台梭利老师必须具有谦卑、仁爱之心。

    父母才是真正的关键———孩子的教育,并不只限于学校一隅,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,更是无所不在。